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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「樹木年輪學」的觀點,走過歷史、歷經滄桑的老樹,忠實的記錄了在地自然環境的變遷,
而這些見證歷史的老樹,具有兩大面向價值:其一、自然生態:保留植物在早期原生環境的生長線
索。其二、社會人文:顯示人文開發的痕跡。
由環境保護的觀點,老樹更具有:製造氧氣、淨化空氣、遮蔽陽光、調節氣溫、創造綠意、美
化景觀等功能,不勝枚舉,因此1992年地球高峰會議通過「生物多樣性公約」後,生物多樣性的保
護更成為重要的保育議題,原生的老樹已然成為保育生物多樣性上不可或缺的要角。依據『臺北市
樹木保護自治條例』定義北市受保護樹木之標準為:
一、 樹胸高直徑0.八公尺以上者。
二、 樹胸圍二.五公尺以上者。
三、 樹高十五公尺以上者。
四、 樹齡五十年以上者。
五、 珍稀或具生態、生物、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、文化代表性之樹木
包括群體樹林、綠籬、蔓藤等,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。
(註:前項樹胸高直徑係指離地一.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直徑,
樹胸圍係指離地一.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周圍。)
本校特別就北市府錄案轄內珍貴老樹之基本資料加以蒐羅,藉由電子地圖之結合建置於本網,
期能提供社教資源分享學習,並與市民的生活產生更緊密的聯繫。同時我們並將透過行動,逐步進
行文字及影像紀錄推廣工作,期能喚起城市記憶與公民責任心以共同珍愛生態資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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